关键词:

国境检疫传染病



根据中国的国务院令,以下是国家规定的国境检疫传染病: 1. 2019年冠状病毒病(COVID-19)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》第15条,海关主管部门应当对涉及 COVID-19 的船舶进行检疫,包括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。 2. 风疹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》第7条,海关主管部门应当对涉及风疹的船舶进行检疫,包括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。 3. 乙型肝炎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》第8条,海关主管部门应当对涉及乙型肝炎的船舶进行检疫,包括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。 4. 风疹-甲型肝炎病毒(HAV)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》第7条,海关主管部门应当对涉及 HAV 的船舶进行检疫,包括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。 对于这些传染病,中国会采取以下措施: 1. 车间隔隔检:对入境船舶进行车间隔隔检,以确保船舶不受污染。 2. 检验和登记:对进入海关的船舶进行检验,登记其健康状态,并记录其检疫结果。 3. 防护措施:对船舶进行必要的防护措施,如使用防护膜、加强通风等,以减少污染风险。 以上是国家规定的国境检疫传染病和相关的防护措施。 侵权投诉:deelian@icloud.com